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 快穿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题材,甚至在写第一本玄幻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有这个题材。 之后在认识同写文的朋友后,才知道了有快穿这种题材的文。 我和读者说过,我其实就是为了第一个故事而写的快穿,一头脑热开了文,当时写完了第一个故事,感觉人生都圆满了,甚至再不想往下写了(笑)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洪荒之力,让我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了下去,甚至是坚持写完了。 我看的快穿很少,不知道快穿该怎么写,所以完全就是按我自己的写法,怎么想怎么来,就这样竟然也能写完了整本(哭笑不得) 大概是……有毒吧。 不过在写这本快穿的过程中,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读者。 这本书因为自身原因和一些不可抗力的外在...
黎亦酒被雷劈到了万年之后,为了躲避追杀不得不进入清心宗苟命,结果发现自己现在成了全修界的祖师,在座的各位全是她的徒子徒孙。黎亦酒?那我还努力什么,摆!起初,灵域上下都觉得黎亦酒这个摆烂王迟早要完,直到浩劫降临,她提剑而出,力挽狂澜,普天之下无不俯首,亦如祖师当年。...
她是刁钻公主,一不小心绑错人,惹来恶魔降临。他是冷酷商界枭首,一纸契约将她禁锢,一场名为复仇的游戏就此展开。他恨她,厌她,却独独不肯杀了她爱,是一种毒药。尽管是剧毒,她莫小黛依旧仰头喝下。她的一生有三个记忆。都只为那男人哭,为那男人笑。...
徐谨言穿越到77年,成为了一名在北大荒插队的知青与为了躲避二代骚扰的李婉瑜,办了假结婚刚领了证没多久,高考突然恢复了,李婉瑜也要回城做她的大小姐了两人约定好,半年后就办理离婚,却不成想,徐谨言考入了燕大中文系还发表了多篇引领潮流的文章,于是,远大的前程,开始向他挥手半年后,李婉瑜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无系统轻松日常...
(本书又名刚退役,就被美女榨干了)宋枫拒绝北境战神封号,悄悄返回青州,只为当年血仇。却不曾想,还没下火车便被白富美拿下了。临走时白富美丢下一千块,可故事才刚刚开始。...
圣者以脊梁撑起天堂中的诸神王者以力量镇压地狱中的群魔天地之间,唯有圣王...
盛传厉氏的总裁神秘而又冷酷,没什么人见过他的真面目。直到那个算计了他的小女人出现,厉总从神秘变成陪女人逛街是常态,冷酷变温柔,妥妥的一个宠妻狂魔。小包子眼看着妈咪要被抢,愤怒的一掐小腰,爹地你要不要脸?某人微微一笑,要人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