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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叶春萌对于穿上白大衣作为一个准大夫是多么渴望和期盼,这简直是她长到19岁,最最神圣和庄重的事情之一。
类似神圣庄重或者说兴奋欢喜——总之就是所有相对重要的事件之前,她都要洗澡并从头到脚地换干净衣服。
别误会,叶春萌绝对不是个臭美妞,她鄙视一切涂脂抹粉的艳丽,她喜欢那句诗: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当然,她鄙视往芙蓉上面涂涂画画,但赞成给芙蓉适当地上点儿肥料——譬如护肤和护法。
这是……科学。
她在重大事件前一定要洗澡更衣的那种心情,很类似于古人逢重大事件见重要人物之前要焚香沐浴,那是一种特别庄重的心情。
叶春萌无法想像蓬头垢面穿着前两天的动物实验时候溅了血点子的白大衣进科,其实那真的不在于别人会觉得她怎么样——毕竟天天洗脸刷牙洗脚清洗私处,4天没洗澡其实也还真算不上腌咂埋汰,主要就是她自己的心情。
她喜欢那种身上发梢隐隐的香波浴液的味道,以及刚洗过的头发柔软顺滑清爽的感觉,当感觉到自己是清爽的干净的时候,干什么都会更加舒服——即使是周末在宿舍复习功课或者看小说,她都会不但把自己整理清爽,把自己的铺位拾掇利索,连带把整个宿舍打扫干净,才有可能专心地学习或者娱乐。
更不要说第一天成为‘准大夫’了。
白衣,本身就意味着洁净和一种美。
她仍然记得15,6岁的时候,自己发高烧,在急诊室输了一整夜的液,妈妈扶着她从急诊出来的时候,是清晨,天边还有朝霞,她晕晕乎乎地,往门口走,这时候她一抬眼,看见几个穿白大衣的年轻女医生从宿舍楼出来,披着一缕朝霞,往门诊楼走去,她当时呆呆地看着,不知道是否跟发烧以及一整夜的输液有关——她忽然觉得特别美好,那副画面,那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她竟然眼睛微微潮湿。
于是,原本所有老师都认定会上文科班,并且拿过不少作文奖还在报纸上发表过小诗的她,坚决选择理科,又坚决地考了医学院。
高考的志愿表上,从一类重点到最后的自费专科,清一色的医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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