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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流浪作家的所见所闻,只局限于一个村庄。
其实放大了看,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也同样如此。
我在托莱多(Toledo)的一所老屋里读到过一些档案。
陈旧的纸页记录了一座城市,在中世纪曾经有四十多万人被宗教裁决所作为“异教徒”
处决,定罪的全部根据,是告密、揭发、诬陷、造谣、起哄。
执行死刑那天,全城狂欢。
揭发者和告密者戴着面套,作为英雄走在游行队伍最前面。
批判者也就是起哄者不戴面套,道貌岸然地紧随其后。
再后面是即将处死的被害者,全城百姓笑闹着向他们丢掷石块和垃圾。
实证意识、怀疑精神、同情心理,一丝无存。
甚至,连下次会不会轮到自己的担忧,也一点看不出来。
大家都在“驱魔亢奋”
中,表演着自己的纯净和高超。
因此,告密、揭发、诬陷、造谣、反咬、上纲、批判、起哄,成了多数人的主流职业。
把一个疑点扩大成滔天大罪的程序,也操作得非常娴熟。
把邻居亲族告发成天生魔鬼的步骤,已演练得不动声色。
除了虐杀,就是狂欢,除了狂欢,就是虐杀,几乎成了当时全民的共同心理法则。
虐杀和狂欢的高潮终于过去,共同的心理法则却沉淀下来,渗透到每条街道、每个农舍之中。
于是,城市和村庄以另一种方式走向毁灭。
因此,我一直认为,对城市和村庄带来最大灾祸的,未必是土匪、窃贼和灾荒,而更有可能是告密、诬陷、造谣和起哄。
由于正反例子看得太多,我敢于说这样一段话:宁肯容忍社会上存在一些流氓、贪官和窃贼,也绝不容忍全民性的告密、诬陷、造谣和起哄。
存灭之理,兴亡之道,常被大家误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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